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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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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本科学生申请留级操作细则

   一、操作依据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十五条规定,为满足个别本科学生主动申请留级需求,制定实施本细则。

二、受理范围

学生因转学、休学、校际交流、生病、家庭变故、创业、转专业、学业不佳、入伍、心理问题等原因,无法继续跟随原专业原年级学习,可申请降至同专业低一年级学习。

三、操作流程

学生填写《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留级审批表》→ 学生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批,提出拟编入年级班级意见 → 教务处、学生处审批 → 教务处OA发文(教务处、学生处审批,主管校领导审批) → 学生处根据发文维护学籍信息,教务处根据发文维护学信网信息 → 学生所在学院针对需要重新编排学生的教学、生活等。

本细则经教学院长、教务处、学生处共同讨论、确定,报经校长办公会审批,自2018101日起实施。

附件: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留级审批表

  

教务处

2018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