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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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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分工

一、党委委员及分工

晏萍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工作。全面主持学院党委工作。主管干部工作、统战工作、党建工作、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保密工作、档案工作、综合治理工作、工青妇工作、关工委工作、离退休工作。联系基层组织及党支部:水产种质与育种系党支部、行政教辅党支部

黄旭雄:党委副书记、党委统战委员,协助书记做好党委工作,协管统战工作。联系基层组织及党支部:水产养殖系党支部、学生第九党支部。

翟斯凡:党委副书记,协助做好党委工作。主管学生工作、学生党建、就业工作、团学工作、人武工作、体育工作、校友工作等。协管创新创业及教育教学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联系基层组织及党支部:学生第一党支部、学生第二党支部、学生第七党支部。

陈再忠:党委宣传委员,协助书记做好党委工作,协管党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联系基层组织及党支部:学生第三党支部、学生第四党支部。

吕利群:党委纪检委员,协助书记做好党委工作,协管党风廉政工作、保密工作。联系基层组织及党支部:水产生理与医学系党支部、学生第六党支部。

唐文乔:党委群工委员,协助书记做好党委工作,协管教代会及工会工作。联系基层组织及党支部:水生生物系党支部、学生第八党支部。

华雪铭:党委青年委员,协助书记做好党委工作,协管青年和妇女工作。联系基层组织及党支部:学生第五党支部、学生第十一党支部。

陈阿琴:党委组织委员,协助书记做好党委工作,协管党建工作。联系基层组织及党支部:学生第十党支部、学生第十二党支部。

 

 


 

水产与生命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20259月修订)

责任人

工作分工

责任范围

责任对象

(关键岗位名单)

党委书记

晏萍

1. 全面主持学院党委工作;

2. 分管学院干部工作、统战工作、党建工作、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保密工作、档案工作、综合治理工作、工青妇工作、关工委工作、离退休工作等。

1. 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 对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3. 对学院干部工作、统战工作、党建工作、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保密工作、档案工作、综合治理工作、工青妇工作、关工委工作、离退休工作等领域的党风廉政负责;

1.学院副书记、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

2.专职组织员、宣传员

3.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妇工委员

院长

黄旭雄

1. 全面主持学院行政工作;

2. 分管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1. 对学院行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 对学院行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3. 对学院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领域的党风廉政负责;

4. 联系点(水产养殖系、院办)的党风廉政负责

1.副院长、系(院办)主任、副主任。

2.一流学科建设负责人、团队负责人

副书记

翟斯凡

 

1. 分管学生工作、学生党建、团学工作、征兵工作、校友工作、体育工作创新创业工作等。

2.协管学院党的建设工作

1.对分管范围内的学生工作、党建工作就业工作、团学工作、人武工作、体育工作、校友工作等领域的党风廉政负责;

2.联系点学工办)党风廉政负责

1.学生工作组成员

2.学生党支部书记

3.课程导师

 

副院长

王浩

1.分管科研工作、科研平台、科研实验室建设、博士后管理等。

2.分管实验管理中心

3.协管师德师风建设、学科建设工作基地管理

1.对分管范围内的科研工作、科研合作和科技开发、学术活动与交流、各科研实验室建设等领域的党风廉政负责

2.联系点(水产生理与医学系、实验管理中心)的党风廉政负责。

1.科研秘书学科秘书

2.科研项目负责人

3.科研平台主任

4.实验管理中心主任

副院长

张俊玲

1.分管本科教学、招生、学位工作

2.分管水产科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3.协管师德师风建设、国际交流工作创新创业工作

1. 对分管范围内的本科教学工作、本科招生工作、教学实验室、语言文字工作等领域的党风廉政负责;

2. 对联系点水产种质与育种系)的党风廉政负责。

1.专业负责人、示范中心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学生秘书

2.教学项目负责人

3.本科招生小组成员

4.课程导师协管

副院长

张玮

1.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研究生招生、学位工作、学位点工作、基地管理等。

2.协管行政工作创新创业工作国际交流工作

1.对分管范围内的研究生教学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学位工作、创新创业工作等领域的党风廉政负责

2.联系点水生生物系)的党风廉政负责。

1.研究生秘书

2.学位点负责人

3.研究生招生小组成员

4.科创管理员

5.基地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