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6-04
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10 次
|
||
关于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的通知(2025年) |
关于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本科生
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的通知
为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沪海洋教〔2017〕50号)文件要求,现启动本学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达到认定要求。
二、认定范围和标准
序号 | 实践内容 | 对应课程名称 | 对应课程号 | 学分 | 成绩记载 |
1 | 参加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题 | 创新创业训练A | cx01001 | 2 | 项目负责人: 90分 团队成员: 85分 |
2 | 参加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题; 参加骆肇荛科创基金等校内其他科创项目并结题 | 创新创业训练B | cx01002 | 1 | |
3 | 参加并完成有关国家级A类赛事 | 学科竞赛A | cx02001 | 3 | 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项目组成员:90分; |
4 | 参加并完成有关国家级B、C类赛事及市级赛事 | 学科竞赛B | cx02002 | 2 | |
5 | 参加并完成有关校级赛事 | 学科竞赛C | cx02003 | 1 | |
6 | 注册公司 | 创业实践 | cx03001 | 2 | 法人代表: 90分 |
7 | 参加由校研究生院组织的“优秀本科生进实验室”项目,项目结题且考核合格 | 科研训练A | cx04001 | 2 | 90分 |
8 |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作品,获准专利(著作权)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作交流 | 科研训练B | cx04002 | 3 | 90分 |
9 | 参与教师科研项目一学期以上且通过指导教师考核认可 | 科研训练C | cx04003 | 1 | 90分 |
备注:
1. 学科竞赛可认定范围参照学校当年学科竞赛立项发文清单。
2. 对于未在认定范围的赛事,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院组成评议小组审议并提出给予学分、成绩认定建议、报教务处审定。
3. 第8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作品,获准专利(著作权),认定第一作者且须署名上海海洋大学为第一单位。收录论文或作品单位须为国内外正式出版物。
三、认定规则
1.我校2021级起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并达到认定要求,均可申请我校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
2.全学程内每生每门课程成绩只记录一次(同一课程有多种认定结论时按就高计),按百分制记载纳入绩点计算。
3.学生所获得超计划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替代部分等量不及格课程的学分数。
4.学院根据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认定方案和管理细则,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5.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任组长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小组,确定小组成员和工作职责,负责本学院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的审核、认定、公示、材料归档等具体工作。
四、认定程序
1.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每学期认定一次(6月、12月),由教务处下达认定通知。
2.学生本人根据通知填写《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各学院审核认定。
3.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及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审核认定学分。
l 创新创业训练类
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创新活动证明书)等进行审核认定。
②骆肇荛科创基金等校内其他科创项目: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指导教师意见及项目所属学院提供的相关清单进行审核认定。
l 学科竞赛类: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竞赛获奖证书等进行审核认定。
l 创业实践类: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进行审核认定。
l 科研训练类A:
优秀本科生进实验室项目,学院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结题并考核合格名单审核认定。
l 科研训练类B: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论文发表原文、专利软件证书、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函等)进行审核认定。
l 科研训练C: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参与项目材料和指导教师意见审核认定。
4.教务处和学院对学生认定学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结束后,学院将《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务处审定后将认定学分和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5.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认定结果等材料按照试卷相关管理规定留存入档。对于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处理。
6.学校定期抽检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归档材料。
五、其他
对于未在认定范围的赛事和其他科研训练类项目,由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小组组织审议和认定,报教务处审定。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六、申请要求和流程
1.申请人在申报前须认真阅读《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办法》(附件1)和《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附件2)两个文件,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并向学院提交《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3),同时提供相应成果证明材料,一式两份,证明材料原件供学院认定时审核,复印件作为认定材料留存归档。(详细要求见下文)
3.各学院审核认定后需在本院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最终审定后将认定的学分和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七、材料提交
申请人须将电子版材料于6月11日晚18:00前发送至邮箱: 1994786605@qq.com (邮件主题及所有附件命名为“申请人姓名+学号”)
需提交的材料有:
1.纸质材料:
《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学生用)》(附件3)(学生认定申请表已设置成了竖向打印,75%比例缩小打印,双面打印可在一页中)和相应的证明材料,且请以申请表在上,证明材料在下的形式装订。
申请表和材料都需要纸质版并且一式两份,请确保每份申请表上有自己的签字,实习期间的同学可以用电子签名替代。
若提交材料不太厚,请用订书机装订后再上交。请将纸质版材料于6月11日晚上18:00前交到学工办助理处。
2.电子材料:
《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学生用)》(附件3),《上海海洋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学院用)》(附件4),和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1.学生认定申请表已设置成了竖向打印,75%比例缩小打印,双面打印可在一页中。学生认定申请表必须按照格式打印,否则不予认定。
2.学分认定申请表上的内容,除指导老师签名、申请人签名和最后填写日期以外,其余部分必须打印提交,否则不予认定。实习期间以及未返校的同学可以用电子签名替代,但是请尽量本人签字。
3.必须上交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未拿到证书的同学,可提交带有公章的公示名单或新闻稿等材料截图复印件。
4.优秀本科生进实验室需提交导师签字学院盖章有效的《水产生命学院优秀本科生进实验室考核表》或其复印件。
5.任意之前没有申请过创新学分的项目都可以申请,但相同课程名只可申请一次。
6.请仔细阅读通知和附件一,附件二,了解认定的范围,认定内容对应的课程名、课程号、学分,不要填错。
7.附2022-2024年度学科竞赛项目立项清单(参考材料中)供参考,如有未在认定范围的赛事或其他科研训练类项目,请先提交材料,后面学院会统一讨论。
8.所有文件材料必须使用文件中的表格,自己下载使用。
9.竞赛获奖务必注意奖状获奖等级,如比赛立项国家级,但证书上是上海市、华东等赛区获奖,则应认定为市级获奖;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市级)、汇创青春(市级)、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国家级A)及滴水湖论坛(校级)获奖参照学科竞赛类来认定。
八、时间安排
1.6月4日:学院发布通知;
2.6月4日--6月11日:学生提交申请表和证明材料;
3.6月18日--6月20日:学院审核认定学分,完成网上公示;
3.6月30日前教务处审定后将统一认定的学分和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九、负责老师及学生联系人联系方式
负责老师:吴丛迪老师
联系电话:61900410
办公室地点:生命学院本科生学生工作办公室107室
学生联系人:蒋亿
联系方式:1637265101(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