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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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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月】2017“年度人物”申报评选通知

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恰逢上海海洋大学建校105周年。我们迎来了学校首个“学院月”即“水产与生命学院月”活动。水产与生命学院将以学院月为契机,在全院师生中评选2017学院年度人物。

一、评选对象:

水产与生命学院所有教师、研究生、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

以下每个奖项各一名:

教师:教书育人之星、科研之星、社会服务之星。

研究生:科研之星、社会工作之星、创新实践之星。

本科生:学习之星、社会工作之星、创新实践之星。

三、报名方式

122013:00前,申请者提交申请表(见附件),教师交到院办邵老师处,研究生交到院研究生办(B101),本科生交到学工办。如申请多个奖项,每项都需单独填表。

四、评选流程:

20171211-20171220日递交申请表。

20171221-20171224日整理申请表。

20171225-20171227日提交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评审。

20171230日前在全院公布获奖结果,并对年度人物进行采访,易班、微信公众号宣传。

五、申请者条件

(一)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关注学校,心细社会

2.追求知识,热爱科学,善于创造,勤于学习,甘于奉献。

3.具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关注学校,心系社会。

4.有坚定地理想信念,富有激情,敢于挑战,志存高远。

5.参评老师教学科研成果显著,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

6.参评学生当学年无挂科、无任何违纪记录,学年绩点2.8以上,并按照年度人物评选的标准,成绩优异、单项表现突出者优先。

7.参评教师符合相应年度人物申报要求,所作贡献突出者优先。

8.每人限报一项年度人物称号。

(二)各奖项的具体条件:

1. 教师:

“水产与生命学院2017年度人物之教书育人之星”1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教学效果突出。

2)耐心指导学生科创、学业等,成果显著。

“水产与生命学院2017年度人物之科研之星”1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17年在国内外知名期刊杂志上至少发表过2篇以上文章。

2)在科研中做出重大贡献者。

“水产与生命学院2017年度人物之社会服务之星”1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服务,能起到表率作用,受到政府或社会团体赞誉

2)在社会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2. 研究生:

“水产与生命学院2017年度人物之科研之星”1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2017学年至少参与一项科创项目或大赛并获奖(市级以上)

2)至少发表过1篇文章(中文核心或SCI)或两项专利

3)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具有一定科研、创新意识。

“水产与生命学院2017年度人物之社会工作之星”1名(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组织中副部长以上,班级中副班长、副团支书以上)一年以上。

2)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受到师生的好评。

3)曾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成绩良好,年度无挂科。

“水产与生命学院2017年度人物之创新实践之星”1名(满足以下条件中两条)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

2)在志愿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一定号召力,获得师生一致好评。

3)参加市级以上创新实践活动,并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3. 本科生:

“水产与生命学院2017年度人物之学习之星”1名(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在学风建设与体现方面有着模范作用

2)在成绩方面始终保持在专业前列,平均绩点3.5以上

3)至少获得过两次一等奖学金,或一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

“水产与生命学院2017年度人物之社会工作之星”1名(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组织中副部长以上,班级中副班长、副团支书以上)一年以上。

2)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受到师生的好评。

3)曾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成绩良好,年度无挂科。

“水产与生命学院2017年度人物之创新实践之星”1名(满足以下条件中两条)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市级以上荣誉。

2)在志愿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一定号召力,获得师生一致好评。

3)参加市级以上创新实践活动,并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附件一:2017年水产与生命学院年度人物申请表.docx

产与生命学院

2017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