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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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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smxy-2018-002

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因滨海养殖基地和校内循环水养殖研发平台设备维修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海洋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现进行询比价采购以下设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1.需求清单:

序号

品名

技术要求

数量

交货期

1

自控式固液分离机

处理能力50t/h,需与现有养殖设备海泉YZG-600-800机型参数一致,运行原理、保养要求相同

1

合同签订后10天内

2

空气热源泵

额定功率4-5kw

1

合同签订后10天内

3

循环泵

日提水流量200-300t,需与现有养殖设备匹配

2

合同签订后10天内

4

罗茨鼓风机

YFB-40

1

合同签订后10天内

5

紫外线杀菌器

处理能力20t/h左右,需与现有养殖设备参数匹配

1

合同签订后10天内

6

生物过滤器填料

直径50mm,现有生物滤器机型适用

6m3

合同签订后10天内

7

电器控制系统

与现有养殖系统自动电控系统匹配,运行及维护要求与现有养殖系统电控系统一致

1

合同签订后10天内

注:本次询比价采购的设备为循环水鱼类养殖试验系统的部分水处理系统,产品需与现有养殖设施匹配,非标件产品需实际测量后定制,不接受改变原有系统运行方式、操作要求,以及与已有相同设备参数、控制和维护方式不一致的额外型号设备和改装;所有产品一次性整体打包采购,不接受只提供部分产品供货;需提供配套安装、维护及质保。受项目进度限制,招标结束后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0日内须完成以上采购设备供货及安装维护。

  

2.技术要求:

2.1本次采购的设备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生产相关质量合格相关要求。

2.2 本次询比价采购的设备为现有循环水养殖系统维修替换产品,部分产品为非标产品,需实测后按机械和系统要求定制。

2.3 采购设备及配件产品应与现有机械机型匹配,功率、能耗、材料、质量等应符合现有养殖系统要求。

  

二、对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

4.代理商报价的,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次询比价的授权。

  

三、质量保证措施及期限

1.产品质量承诺:报价文件必须明确各类报价产品的质量指标,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针对“一、2.技术要求”逐项列出技术偏离表。

2.质量保修:按照国家产品质量“三包”及相关规定。

  

四、报价及付款方式

1.报价方式:DDP上海海洋大学或指定地点;人民币含税价格。

2.付款方式:交货验收合格后,凭正式发票,一次性支付货款。

五、报价文件组成及递交

1.报价文件需包含:报价一览表(含价格明细);商务及技术要求偏离表;报价单位简介;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制造商授权函;售后服务承诺书;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报价文件要求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密封。

3.递交方式:送达或快递。

  

六、其他

1.报价有效期:询比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评定方法:满足询比价要求的最低价成交。

3.报价文件接收人:黄老师。

4.联系方式:15692166657

快递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研究生区,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