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校园网
发布日期:2019-09-12
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2223  
水产与生命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水产与生命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促进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完善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中的作用,激励我院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推免生工作政策规定透明、信息程序公开、申诉渠道畅通。

(二)自愿、自主、自选原则。坚持学生自愿申请原则。

(三)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原则。坚持以德为先,智体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

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由学院院长总负责,推荐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谭洪新

副组长:黄旭雄、张宇峰、陈再忠

组员:周涛峰、王磊、翟斯凡、周洪娟

其职责为:

1.根据学校推荐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在充分研究、集体决策的基础上,制定本学院的推荐办法,提供受理推免生工作的申诉渠道,并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在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实施。

2.按时、准确地通过有效途径向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布学院的推荐办法、工作安排等。

3.推荐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有关本学院推荐工作办法的制定、发布和咨询,本学院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核、成绩排序、名单确定、公示等工作。

(二)教务处负责对申请推免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进行审核、提供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或学科竞赛的获奖信息清单。

(三)学生处(团委)负责对申请推免生的奖惩情况进行审核。

(四)体育部负责对体育竞赛类项目进行审核。

三、名额分配

(一)名额类型。推免生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我校推免生名额均可向本校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

(二)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按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进行分配。各专业推免名额具体如下。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文件精神和学校《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教学函[2006]14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推免工作文件要求,本着进一步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优化名额分配办法,更好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原则,根据学校分配方案,全院各专业推免生名额20名,另增设一流学科建设卓越人才培养教改专项名额4名,2020年全院推免生名额共24名。

按照2020届水产与生命学院本科各专业实际毕业生人数占全年级学生比例及国家战略考虑扶持一流学科,确定各专业推荐名额:水产养殖专业11名,水族科学与技术2名,水生动物医学2名,生物科学4名,生物科学(海洋生物)2名,生物技术3名。若某专业名额未用满,则根据报名情况将剩余名额进行重新调配。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者。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学精神、协作精神、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修完本专业1-6学期与专业教学计划进度相应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由学校选派赴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生,如因外校最后一个学期的课程结束晚于我校推免审核时间,则考虑该生的实际成绩)。

6.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710分制)(公共外语类选修大学基础日语的学生,需要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二级“简称N2”合格水平;选修大学基础韩语的学生,需要达到韩国语能力三级“简称TOPIK3”合格水平)

(二)特殊选拔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以不受学院综合排名限制,进行特殊选拔。申请特殊选拔的学生需具备以下所有条件:在导师实验室做研究两年以上,有2篇以上第一作者署名文章(仅限SCI,录用待发表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科创活动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三等奖以上,排名前三)。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进行公开专题报告及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申请特殊选拔者必须经三名以上(含三名)本学院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申请者的申报材料、教授联名的推荐信、专题报告内容及答辩结论等,在学院逐级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查批准、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推荐工作必须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五、推荐工作程序

(一)报名阶段

9月10日(周二)-9月15日(周日)18:00(过期不予受理),学院接收学生书面报名,报名材料交至学院学工办周涛峰老师处(学工办201),并同时填报以下链接。报名学生需提交《上海海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表》(见附件二)纸质稿;本科阶段成绩单(教务处盖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计算机证书、各种奖励证书、论文、专利等。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报名信息填报链接(未填报的视为报名信息不完整):

http://www.yiban.cn/questionnaire/index/ques/quesid/228122

(二)审核阶段

9月16日-19日,学院根据推免生申请条件,按推荐成绩排序,并将名单送至学生处、教务处、校团委、体育部进行相关信息审核。

(三)结果公示上报

9月20日,按分配名额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10个工作日)。同时9月20日中午12:00之前将推免生名单报备研究生院。公示期和报备同时进行,若公示有问题,后期取消资格。

(四)学校审定阶段

9月21日-23日,研究生院将拟接收推免生名单等材料报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研究生院上传我校推免生数据至推免服务系统。

备注:

1.只有经研究生院上传,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备案的推免生后期才能资格进行推免网上报名。

2.推免生可向全国各研究生招生学校网上报名。具体信息可查阅推免生服务系统。

六、申诉渠道

学生对推免生工作过程有异议或举报,可以向学院公布的受理申诉负责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监察室反映。学院申诉受理:水产与生命学院B113,61900404,电子邮箱:xxhuang@shou.edu.cn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行政楼629,电话:61900053,邮件:yjsb@shou.edu.cn学校监察室办公地点:行政楼703室,电话61900294,电子邮件地址:jubao@shou.edu.cn

、附则

推免生有关限定条件:

1.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推免生名单确定并上传至全国推免生管理系统内后,不得更改。若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经网上报名、推免生复试后未被任何研究生招生单位接收,则推免生资格作废。

3.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就业中的政府项目和享受其它就业政策。不办理出国证明。


附件1:推荐成绩计算办法

推荐成绩=本科(1-6学期)平均学分绩点*0.75+加分绩点*0.25;

1.成绩计算说明:

1)1-6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加分绩点满分均为4分。

2)加分绩点计算,详见下面2获奖项目对应加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2.获奖项目对应加分绩点的计算方法奖项获奖日期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

1)获得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级奖励、学校重点支持类别的学科竞赛项目,或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已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并署名为上海海洋大学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每项最高计为2.4绩点,学科竞赛项目具体加分绩点详见附表。获得亚洲及世界性比赛前6名或获得全国运动会前3名,记为2.4绩点。

2)获得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省市级奖励、学校重点支持类别的或学校适当扶持的学科竞赛项目,或已申请发明专利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署名第一或第二),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已公开发表专业相关学术论文(第二作者)或获得科研成果(计前5名),并署名为上海海洋大学,每项最高计为 1.2绩点,学科竞赛项目和专利的具体加分绩点详见附表。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或被评为“优秀士兵”二次,计为0.6绩点。或获得全国运动会4-6名、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农业院校比赛前3名,记为0.6绩点。

3)荣获“校优秀学生标兵”、“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干部”、“校优秀团员”、“校优秀党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每项计为0.3绩点。或获得全国运动会7-12名、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农业院校比赛前4-6名、水上运动类赛事前2名,记为0.3绩点。

4)荣获“校社会工作积极分子”、“校优秀学生”、“校大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称号、在部队被评为“优秀士兵”,每项计为0.2绩点。或获得华东区农业院校运动会或上海市比赛冠军,记为0.2绩点。

5)同一学年的同一奖项只计算一次,并按照最高成绩计算;只计算本科阶段的获奖情况。

3.加分范围说明

1)省市级及以上奖励表彰范围包括: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具体由学生处(团委)认定;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或学科竞赛奖项清单参见附表,教务处具有解释权;体育竞赛类项目具体由体育部认定。

2)国内外核心期刊范围:被SCI或EI收录的刊物;被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编制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含扩展库)收录的期刊或被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收录的期刊。

  

1:学生发表论文及申请专利加分对应表

以上海海洋大学署名
公开发表或批复的

第一作者学生
第二作者教师

第一作者教师
第二作者学生

第一作者学生
第二作者学生

核心期刊论文

2.4

1.2

第一作者1.8
第二作者0.6

发明专利

1.2

0.6

第一作者0.9
第二作者0.3

实用新型
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

0.6

0.3

第一作者0.45
第二作者0.15

  

2: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及学科竞赛清单

重点支持

适当扶持类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全国大学生海洋知识竞赛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全国大学生海洋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论坛)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写作、演讲、阅读系列大赛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陈嘉庚青少年发明奖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科技创业杯”大赛

汇创青春”——上海大学生文化创意作品展示活动

“上汽教育杯”上海市高校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展示评优活动

上海市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大赛

“知行杯”上海市社会实践大赛

上海市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

全国大学生水族箱造景技能大赛

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决策仿真实践大赛

大学生生命科学联赛

上海市大学生企业经营模拟沙盘大赛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创新创业大赛

上海市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

中国制冷空调行业大学生科技竞赛

上海市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国际贸易专业竞赛

全国大学生环境生态科技创新大赛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国环境监测技能大赛

上海市先进成图技术与创新设计大赛

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

上海市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大赛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上海市大学生“创造杯”大赛

中国大学生原创动漫大赛

上海市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移动应用创新赛

  

上海市汉字听写竞赛暨中华经典诗词竞赛

3: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及学科竞赛加分绩点

学科竞赛

等奖及一金)

银)

铜)

政府主管部门学校重点支持)的

家级

2.4

1.8

1.2

市级

1.2

0.9

0.6

专业教指学校适当扶持)的

家级

1.2

0.9

0.6

市级

0.6

0.4

0.2

  

4 :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及学科竞赛获团队成员分配比例

成员排序

所占项目分值比例

1人团队

2人团队

3人团队

4人团队

5人团队

团队成员1

100%

65%

60%

55%

53%

团队成员2

  

35%

27%

25%

24%

团队成员3

  

  

13%

13%

13%

团队成员4

  

  

  

7%

7%

团队成员5

  

  

  

  

3%

  

备注:

1)对未列入加分项的赛事,各学院根据赛事专业相关度、含金量等进行评价,但加分绩点不高于专业教委类别赛事所对应绩点

2)相关赛事如已评选了明确的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奖,其他的最佳人气奖,特别策划奖等等不予加分;

3)同项目在同一学年内参加不同的赛事,就高计一次;

4)项目加分总绩点恒定的情况下,对团队成员各自分配比例见附表4,成员具体分值参见附表5

5)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及学科竞赛的加分,由教务处提供历年奖信息清单,各学院可根据学生获奖证书对照相应类别等级直接进行认定

  

5: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及学科竞赛获团队成员加分对应

附件2: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