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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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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硕士专业(渔业发展领域)

农业硕士专业(渔业发展领域)

(专业代码 095108

  

  

一、发展历程

为适应社会需求和完善中国学位制度,199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设置专业硕士学位。2000年开始首次设置渔业专业领域专业硕士学位,我校是全国唯一一所渔业领域招生试点单位。学院开始招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设有渔业研究领域。

渔业领域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是有关该领域应用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渔业实用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为渔业相关教育、科学研究、开发以及技术推广与管理部门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

渔业领域水产养殖方向的农业硕士专业学位主要面向水产种质资源利用与管理、水产营养与饲料、水产养殖技术与管理、渔业环境与管理、及海洋生物利用等方面的高层次技术人才培养。

  

二、师资队伍

渔业领域农业硕士专业学位(水产养殖方向共有导师49名,其中教授25名、副教授24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导师比例达到97%,具有博士学位的导师比例达到89.8%

此外,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及其下属各研究所(黄海所、东海所、南海所、长江所、淡水渔业中心等)、山东省淡水渔业研究院、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广东省农科院等联培单位的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55人。

  

三、培养目标

具有“团结协作、勤奋敬业、严谨求实、开拓创新”的科研素养,掌握本领域扎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管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形成较宽广的知识结构,较强的专业技能、实践技能和技术传授技能,具有创新意识和新型的农业推广理念,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独立从事较高层次的渔业技术和农村发展工作。


四、学习方式、年限及学业要求

学习方式分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两种:

1)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

2)采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5年。

在学期间应至少完成24学分的课程学习,其中公共学位课(8学分)、领域学位课(至少4学分)、实践特色课程(至少4学分)、选修课(若干学分,以及实践研究6学分,共计30学分。

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硕士研究生外语学位课程考试、学位论文答辩等培养环节后方可毕业。

符合毕业条件并取得授予专业硕士学位所要求的科研成果等条件者可申请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