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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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紧急通知】上海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
根据《上海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林启仁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有关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
具有上海海洋大学全日制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在读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可通过评选获得上海海洋大学林启仁奖学金:
1.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献身,模范地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本专业,刻苦学习,成绩优秀,重视社会实践和工作能力的锻炼和提高。
3.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4. 在创新创业方面有突出表现。
5.具有正式学籍,品学兼优的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延长学籍的研究生,原则上从优秀研究生学业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且必须在下列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编制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收录的期刊——文章必须见刊,见刊截止日期为2019.12.25。
补充说明:
1. 科研计分规则与我院学业奖学金一致。
2. 本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兼得校内任何专项奖学金。
3. 违反纪律,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自动失去获得奖学金的资格。
二、名额分配
水产与生命学院研究生2人——奖学金额度 2000 元/人。
三、评奖流程:
1.学生本人申报,填写“林启仁奖学金”申请表送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周四)早上8点前(逾期申请作废)。电子版申请表(附件1+附件2)发送到qianliu@shou.edu.cn邮箱;同时纸质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附件1)按时交到生命学院B101(表格中的导师意见如来不及可先不填,等评选结束后再行填写)。
2.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状况、学业情况和体格条件等综合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3.“林启仁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核实和审查,通过评审,确定“林启仁奖学金”获得者。
4.初评名单确定后报理事会审议,确定最终名单。
请大家提交材料时务必诚实守信,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评奖资格。咨询电话021-61900408。
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林启仁奖学金申请表.docx
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