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4-02
本条信息已被查看了1540 次
|
||
水产与生命学院2019-2020学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
为激励我校研究生在校期间刻苦钻研,把自己塑造成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好、实践能力强的创新型高级人才,参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上海市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范围
2020年应届毕业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
三、评选比例
上海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如有变动,以当年上级文件为准。
四、评选条件
1.校优秀毕业研究生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品德修养,综合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必须符合连续两年综合素质分9分及以上(满分10)。
(2)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若出现作弊,学术不端等行为则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3)积极参与校、院各项活动及各类科技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活动,并获得院级以上奖状。
(4)按期完成各培养环节,成绩优良,且课程没有补考记录;
(5)获得过一次二等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科研创新或专业实践能力突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要求在CSCD核心库或在SCI、EI、ISTP收录期刊中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研究论文,专业学位研究生要求在CSCD扩展库及以上收录期刊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研究论文。所有发表论文署名须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首的第二作者。所有发表论文署名须以上海海洋大学为第一单位。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
(6)正确对待国家需要和毕业生就业工作,自愿响应国家号召主动奔赴欠发达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成功就业的毕业生凭有效文件增加就业分40分。
(7)就读期间,有见义勇为等突出社会贡献者优先考虑。在本次疫情防控中,有在志愿服务、岗位履职等项目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同学,同等条件下,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考虑。
2.市优秀毕业生
(1)市优秀毕业生必须满足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2)非定向研究生在研二及以上年级,必须至少获得过一次二等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定向研究生须取得以下成果之二:
①硕士生在CSCD核心库或在SCI、EI、ISTP收录期刊中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研究论文。博士生除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基本要求外还须有在SCI或EI或ISTP收录期刊或CSCD核心库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研究论文。所有发表论文署名须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首的第二作者。所有发表论文署名须以上海海洋大学为第一单位;
②获得署名在前五名(含)的省部级二等(含)以上科技成果奖;
③获得署名在前两名(含)的校级科技成果奖;
④获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以导师为首的第二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五、材料提交说明
1、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以下3份材料:
——附件1:《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附件2:《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3:《水产与生命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情况汇总表》
请附上发表论文复印件、实践活动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所有签名可于开学后再补。
2、请于2020年4月12日前将评审所需材料提交至邮箱:469109609@qq.com。
邮件主题格式为:“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姓名+学号”;
每人发送一个压缩文件包命名格式:“姓名+学号”;
压缩包里每项申请文件或作证材料文件包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号+材料名称”。
注:
1.联合培养毕业研究生在填写《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中,“辅导员签署意见”一栏由联合培养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2.学生填写的相关内容均须实事求是、准确填写,所获奖励和荣誉须附上相应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发表论文须附所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的复印件,论文等科研成果是已正式发表和已取得的,录用证明不予采用。
3、纸质版材料待正式开学后提交至学院:《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请表》一式2份,《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2份及所有佐证材料纸质版。
水产与生命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