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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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分工 |
一、党委委员及分工
黄旭雄:党委副书记、党委统战委员,全面主持学院党委工作。主管干部工作、统战工作、党建工作、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保密工作、档案工作、综合治理工作、工青妇工作、关工委工作、离退休工作。联系基层组织及党支部:水产养殖系党支部、水产种质与育种系党支部、学生第三党支部、学生第九党支部。
翟斯凡:党委副书记,协助做好党委工作。主管学生工作、学生党建、就业工作、团学工作、人武工作、体育工作、校友工作等。协管创新创业及教育教学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联系基层组织及党支部:学生第一党支部、学生第二党支部、学生第七党支部。
陈再忠:党委宣传委员,协助书记做好党委工作,协管党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联系基层组织及党支部:行政教辅党支部、学生第四党支部。
吕利群:党委纪检委员,协助书记做好党委工作,协管党风廉政工作、保密工作。联系基层组织及党支部:水产生理与医学系党支部、学生第六党支部。
唐文乔:党委群工委员,协助书记做好党委工作,协管教代会及工会工作。联系基层组织及党支部:水生生物系党支部、学生第八党支部。
华雪铭:党委青年委员,协助书记做好党委工作,协管青年和妇女工作。联系基层组织及党支部:学生第五党支部、学生第十一党支部。
陈阿琴:党委组织委员,协助书记做好党委工作,协管党建工作。联系基层组织及党支部:学生第十党支部、学生第十二党支部。
二、现任领导及分工
责任人 | 工作分工 | 责任范围 | 责任对象 (关键岗位名单) |
院长、 副书记 黄旭雄 | 1.全面主持学院党委、行政工作。 2.分管学院干部工作、统战工作、党建工作、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保密工作、档案工作、综合治理工作、工青妇工作、关工委工作、离退休工作等。 3.分管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 1.对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2.对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 3.对学院干部工作、统战工作、党建工作、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保密工作、档案工作、综合治理工作、工青妇工作、关工委工作、离退休工作等领域的党风廉政负责; 4.对学院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领域的党风廉政负责; 5.对分管范围内的本科教学工作、本科招生工作、教学实验室、语言文字工作等领域的党风廉政负责; 6.对联系点(水产养殖系、院办)的党风廉政负责。 | 1.学院副书记、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 2.副院长、系(实验中心、院办)主任、副主任 3.专职组织员、宣传员 4.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妇工委员 5.一流学科建设负责人、团队负责人 |
副书记 翟斯凡 | 1.分管学生工作、学生党建、团学工作、征兵工作、校友工作、体育工作等。 2.协管创新创业及教育教学工作。 | 1.对分管范围内的学生工作、党建工作、就业工作、团学工作、人武工作、体育工作、校友工作等领域的党风廉政负责; 2.对联系点(学工办)党风廉政负责。 | 1.学生工作组成员 2.学生党支部书记 |
副院长 王浩 | 1.分管科研工作、科研平台、科研实验室建设、博士后管理等。 2.协管学科建设工作。 3.实验管理中心。 | 1.对分管范围内的科研工作、科研合作和科技开发、学术活动与交流、各科研实验室建设等领域的党风廉政负责; 2.对联系点(水产生理与医学系、实验管理中心)的党风廉政负责。 | 1.科研秘书、学科秘书 2.科研项目负责人 3.科研平台主任 4.实验管理中心主任 |
副院长 张俊玲 | 1.分管本科教学、招生、学位工作和创新创业。 2.分管水产科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3.协管国际交流工作。 | 1. 对分管范围内的本科教学工作、本科招生工作、教学实验室、语言文字工作等领域的党风廉政负责; 2. 对联系点(水产种质与育种系)的党风廉政负责。 | 1.专业负责人、示范中心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学生秘书 2.教学项目负责人 3.本科招生小组成员 4.课程导师 |
副院长 张玮 | 1.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研究生招生、学位工作、基地管理、创新创业工作等。 2.协管行政工作。 | 1.对分管范围内的研究生教学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学位工作、创新创业工作等领域的党风廉政负责; 2.对联系点(水生生物系)的党风廉政负责。 | 1.研究生秘书 2.学位点负责人 3.研究生招生小组成员 4.科创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