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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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 |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研究生养成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的优良作风,成为具有优良的品质、扎实的基础、较强科研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的范围为全日制中国籍在校研究生,不包括委培、定向培养研究生,不包括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
二、奖学金类别
本次评选的奖学金是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三、评选条件及名额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条件及标准请参照《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
2.计算各类科研成果的时间截止2021年8月31日。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同类奖学金,但原则上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除了学业奖学金可与其他各项奖学金重复申报。
3.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资助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外学习的,仍具备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未在校学习的,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具备申请奖学金资格。
4.2020级研究生:若学分总和低于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85%不得申请一、二等学业奖学金。
5.评选名额请见附件。
6.学业奖学金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申请表(一式一份)及佐证材料(需要提交佐证材料的学生请附发表论文封面、目录等材料,论文被SCI、EI、ISTP收录请附图书馆检索证明、参加活动证明、获奖证书证明的复印件)一式一份。(特别说明:纸质版佐证材料一定要按照在excel表内填写的论文、获奖证明等顺序依次进行提供)。
注:附件是《关于2020-2021学年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的通知》、《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2020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汇总表》、《2019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汇总表》,请各位老师、同学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部署,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和时间节点开展评审工作,同时提醒所有联培单位研究生都要申请学业奖学金。
时间节点:
学生提交申请时间:2021.09.21-2021.09.25
各年级评选的时间:2021.09.26-2021.09.30
学院公示名单时间:2021.10.08-2021.10.12
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与生命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1.09.21